根据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,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现将原平市西镇乡小泉沟砖厂、原平市解村乡茹庄金鑫砖厂、原平市解村乡第二砖厂、原平市中阳乡大阳万红砖厂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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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 编:034100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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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处罚单位 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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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案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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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法行为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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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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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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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出处罚决定单位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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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罚决定送达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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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链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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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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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平市西镇乡
小泉沟砖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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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5.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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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“排污许可管理规定”之
相关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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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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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并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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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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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7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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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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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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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平市解村乡
茹庄金鑫砖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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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6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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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“排污许可管理规定”之
相关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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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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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并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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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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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7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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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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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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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平市解村乡
第二砖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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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6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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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“排污许可管理规定”之
相关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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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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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并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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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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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7.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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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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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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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平市中阳乡
大阳万红砖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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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6.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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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“排污许可管理规定”之
相关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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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》第三十四条之相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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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令改正违法行为;并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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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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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.7.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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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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